海运货代电话号码

2015/4/10  |  分类:运输介绍  |  标签:  |   views
对承运商可提供查询的货运方式(平邮小包以外的其他货运方式)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寄件人可向中航通运提出查询申请:
1)货物未按正常处理时效显示网上跟踪信息;
2)货物在超出所选择运输方式承诺时效未派送成功;
3)货物在所选择货运方式对应查询网站上显示派送成功,收件人反应未收到包裹(中欧专线EUEXP除外);
4)收件人反应货物损坏,减少,与发出货物不一致;
5)产生不明费用。
寄件人在发货时应确保货物信息详细准确,在查询时需提供查询货物的相关信息,如因货物发出时的信息与提交查询时信息不符,或寄件人提交的货物信息不符合查询条件造成的承运商拒绝查询,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寄件人承担。由于国际运输货件查询存在的时间、空间和中转环节限制,不同国家和不同运输方式的查询期存在差异,中航通运将以合理的努力为寄件人查询货件,但不对承运商的延迟回复承担责任。由于海关抽查造成的邮包丢失
货件在经过海关时,海关打开货件检查,可能导致邮包丢失、邮包内物品(全部或部分)丢失、或被海关扣押。中航通运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九、运输延误
中航通运网站公布的投递时间是从在对应查询网站有操作记录开始至货物到达的时间,但不包括中航通运取件的时间、在分拣中心分拣的时间和海关清关时间。这些标准并不属于承诺,也不构成协议的组成部分。中航通运不对运输延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拒因素
对于超出承运商控制范围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中航通运不承担责任。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风暴、洪水、大雾等;战争、空难或禁运等不可抗力;货件固有的缺陷或特性(无论中航通运是否知晓);暴乱或民间骚乱;非中航通运雇员或与中航通运没有合同关系的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如寄件人、收货人、第三人、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劳资事件;对于电子音像图片、数据或纪录的电磁性损坏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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